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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 黄豆(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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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今年的黄豆收得就更多了,因为今年种黄豆的人越来越多了, 听说各城今年的贡品中都有大量的黄豆——因为听说乐城人爱吃黄豆。= 不但公主爱吃, 大王也爱,于是本来只是贫民才拿它当口粮的东西, 一跃成了贵人的盘中餐。

不过不必各城送上贡品, 乐城附近收的黄豆就够多了。

姜姬听说今年乐城不管是内城还是二环, 街上的小贩也会煮上一大锅的黄豆,放点盐就这么直接卖, 既当零食,也能当小菜,百姓家中也常常来个黄豆十八吃, 豆腐和炸豆腐仍是最常见的吃法,听说去年就有百姓试着腌豆腐,不知腐乳有没有成功, 不过应该也快了。

百姓们总是在尝试把食物的保质期变长,保存的越长,就意味在食物缺少的时候,家里的大人和孩子能多一份食物。虽然现在腌豆腐还没有成功, 但制黄豆酱就是轻车熟路了, 今年夏天,乐城家家户户都在晒黄豆准备制酱,屋顶上都晒满了,站在高楼上看,能看到远处的百姓家的屋顶上全是, 让人欣喜。

乐城制酱的历史很长,不过在乐城百姓们做的最多的是鱼酱和鱼露,鱼露吃着很像酱油,更咸鲜一点,鱼腥味倒是不重。鱼酱品种很多,现在是夏天,姜姬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鱼酱,都是拿生鱼腌的。今年的鱼酱格外好吃一点。

由于跟浦合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乐城的盐价也变低了,买盐变得非常简单,很容易就能买到上好的雪花盐。

盐好,酱就好。所以现在乐城的商人竟然开始往外卖制好的乐城酱了,当然是用“公主”当招牌卖到外地,还是高级货。

她觉得日后乐城的黄豆酱卖出去大概也会挂她的名字吧……

当然她不介意被人当招牌,她现在的心事是怎么开发出黄豆更多的用途,让它能有更多的变化,让百姓更喜欢它,这样才能延长黄豆的生命力,真正让它能红遍全鲁国。

于是,她开始大力推广豆浆。

豆浆的做法很简单,她就简单粗暴的强制要求了,于是姜旦请公卿们吃饭时,送上来的饮料不是酒,而是豆浆。

“此是何物?”公卿们当然不认识,在黄豆变成豆腐跑进千家万户之前,他们对黄豆的认识就是“喂马的”。

“此为琼浆。”姜旦笑着说,道:“喜欢吃甜的就放糖,喜欢吃咸的就放点盐吧。”

大家就看大王公然在“琼浆”里加入了一点金色的蜂蜜,搅搅,一脸满足的喝下去了。

其他人的案几上当然不会送上蜂蜜,只有黄糖、冰糖和盐。

不少人都放了冰糖配豆浆。冰糖这东西自从在公主的庭院里长出来之后,就一直只在宫中宴会上出现,“大方”的把云食、纸送给百姓的公主却从未把冰糖的制法公开,于是很多人都猜测,此物不易得,还有人偷偷在王宫宴会上偷冰糖带出去,当成宝贝送给别人当礼物,也成为逸事。

姜旦这么请了几回“客”后,豆浆就流传出去了。本来也没打算进行技术封琐,有人打听就坦然相告,不多时,外面的商人率先卖起了豆浆。

世家虽然也命人试做,但也就是尝个新,毕竟黄豆乃贱物,但他们也不是姜姬的目标群体,他们只是她眼中的次级代言人,顶级代言当然就是姜旦了,百姓们听说大王也喝,世家也喝,自然而然就会开始喝这个东西。

豆浆浓稠,喝着有饱腹感,剩下的豆渣可以拌着酱吃,这样也能混个肚圆。

姜姬又适时的推出了豆渣饼,这个因为口感不好,价格非常、非常低,很多专卖豆浆的店要么搭着送豆渣饼,要么就直接卖给人喂牛马,但贫苦人家不嫌它口感不好啊,揉成饼放在锅里贴着锅壁烘一烘,烤一烤,拿出来抹上酱,也是能当饭的。

行宫里,龚香像咽药一样吃豆渣饼,龚獠进来看到,嘲笑道:“四海一会儿是不是要去向公主说,这饼是如何美味?”

龚香把那巴掌般大的小饼吃完,赶紧喝了一大口豆浆往下咽,咽完才说:“你不懂,这饼吃了有好处。”

龚獠不信:“什么好处?”

龚香做飘飘欲仙状:“可令人身轻如燕!”

龚獠冷哼一声,不做理会。

龚香也没指望说服他,这个只能自己意会。公主做出豆浆后,每天都让人做豆渣饼给他吃,一开始是公主所赐,不好不吃,后来吃习惯了,倒觉出一点来。首先这东西特别占肚子,吃了它以后别的东西就不怎么吃得下去了,就算他最喜欢的狗头丸子摆在面前,他都只能吃半个,公主还不许他用肉汤泡着豆渣吃,就让他生吞,最多可以喝豆浆。

其次,吃了几天后,大解顺利了不少,浑身畅快之下,他开始发觉此物的好处。

最后,就真的是身轻似燕了——他觉得自己好像变轻了,至少这几天上台阶时,感觉没那么费力了。

说不定这样下去他还能跟大王踢球呢。

两人一起去见公主时,他这么跟龚獠说。

龚獠毫不客气的大笑:“算了吧,你上了场就是被别人当球踢!”

经过空旷的宫庭时,他们看到不远处好几个大汉正在踢球,人数不少,周围还围了许多人在看。几十个汉子打在一起,踢起的灰尘都有半人高。

两人看了半晌,龚獠断言:“白腰带那一队要输了。”

一队是白腰带,一队是黑腰带。现在白腰带的八成人都被压在地上打,输定了。

乐城现在足球是最流行的运动,乡间常见一堆人围在一起打,世家也时常约上几十个好友,一起切蹉。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这跟先王和朝午王时期完全不同了,不管是世家还是百姓,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他们一直都跟在大王身后。

读书尚需天份,踢球只要一把力气,一副好身板,再学几招粗糙的拳脚功夫就行了。

大王身边还站着十四个靠陪大王踢球当上官的侍郎呢,大王不管是回莲花台还是去行宫,一直带在身边的那数百个球侍,不就是告诉百姓们一条出头之路吗?

两人离开这里。

龚獠:“你发现了吗?”

“嗯?”龚香慢慢走着,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

龚獠复杂的看了他一眼,“公主早就算到了吧?”

龚香笑了一下,“公主有没算到的吗?”

龚獠不说话了。

那公主早就料到,大王喜欢踢球,会导致鲁国开始兴起踢球这个游戏——最终导致人人开始尚武吗?

朝午王时,人人只盼着养出一个能生下儿子的女儿;先王在位时间太短,百姓对他的印象远不如朝午王清晰。

而大王,虽然才继位几年,却已经让百姓“熟知”他的喜好了。

大王好奇题,好奇人,好奇才——于是人人努力钻研,力求做出一番成绩。

大王好球,好游戏——于是人人都爱上了踢球,努力要把它打好,打赢。

大王不爱读书,喜欢简单的字——于是人人都来学新鲁字。

大王就像公主手里的招牌,当她想要百姓们怎么改变时,就让大王带头。

几年前,大王刚开始踢球时,龚獠还以为公主是想让大王玩物丧志。

现在想起来,只觉得自己非常可笑了。

而且球队一直是两队,两军对垒,自然要分工明确。

现在大王身边的两只球队已经有了带领队员冲锋陷阵的将军,一大将,二偏将,有军师,有后卫,有先锋,有侧应,打的时候有奇袭,有呼应,有佯攻,有退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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