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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魔临 > 第二百九十一章 浑门

第二百九十一章 浑门(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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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樊力。

剑圣原本平静的神色微微地有了些变化,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仿佛在哪里听过。

所谓的江湖的风,其实早已经吹不到剑圣这种层次了,但他还是听过这个名字,很快,他想起来了,当初那位“北先生”面对乾国银甲卫时,自报家门,说出的,就是这个名字。

剑圣并不知道这个名字有多火,因为他就住在郑伯爷隔壁,他去了解郑伯爷不用去根据“哎,我听说”或者“呵,你知道么”。

但不管怎么样,

这个当着正主的面儿自称自己是座下第一客卿的行为,

还真是让人有些憋不住。

“咳………咳………”

剑圣假借咳嗽,以抑制笑意。

但在外人看来,这是被书生的身份给吓到了。

其实,在江湖上,关于“郑樊力”的故事有很多个版本,原本,是不温不火的,毕竟,江湖很大,鱼龙混杂。

有故事的,本就很多,没故事却硬要编故事扬名的,那就更多。

但架不住这两年平野伯平步青云,威名远扬,连带着将平野伯麾下那位叫“郑樊力”的客卿,也带着一起名声大噪。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谋士,站在平野伯身后,运筹帷幄,平野伯出征,后方粮草军中补给,全是他一人操控;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刺客,飘忽于阴影之间,来去无痕,当年乾国的福王在城内被杀,就是他干的,杀完人后,带着首级淡然离去;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军中将领,擅长冲锋,平野伯千里奔袭雪海关,就是他的手笔。

还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武将,体格高大,于战阵之上身披厚重甲胄,持双斧,攻城时一人可扛一重锤,冲锋时奔踏如牛!

只不过最后一个说法其实并不被江湖所认可,毕竟江湖事儿江湖人听,没人喜欢郑樊力居然是那种大傻个一般的形象,实在是过于欠缺了美感,玷污了“郑樊力”这个名字。

听到书生自称后,

熊丽箐先看了一眼郑凡,

樊力是谁,她是知道的。

但眼前这个人,居然当着自己相公的面,告诉自家相公,他是相公麾下的第一客卿?

那自己岂不是他的主母?

郑伯爷没笑,而是拱了拱手,道:

“久仰久仰。”

书生见郑凡并没有低下姿态,一时间有些踌躇。

显然,在其看来,依靠着“郑樊力”和平野伯的名号,就算是燕国军中贵人,也得礼让三分才是,不至于这般淡定。

郑伯爷没去故作惊讶,装出诚惶诚恐地去配合他;

因为,

扮猪吃老虎,也很累的。

这里头,爽感是给别人的,而不是给自己的,所以,让自己去给这座酒肆里的其他人演戏?

如果这里坐着的,是燕皇,是镇北侯和靖南侯,

得,

郑伯爷不介意卖个丑,做个乖,放下身段,您们乐呵乐呵。

人活于世,总是少不得戴上点面具,但辛辛苦苦这些年一步步打拼熬起来,所求的,不就是让自己的生活里演戏的场次越来越少么?

让此时的郑伯爷去配合逗弄眼前的书生,

就跟修炼几千年的元婴老怪还在为了女人争风吃醋和别人打生打死一样,很莫名其妙。

“饭来了。”

周鞭出来了。

猪油拌饭,俩盘野菜,一盘是凉拌的,一盘是炒的,还有一壶酒。

郑伯爷低下头,闻了一下,嗯,香。

搁在平时在家,吃这个,未免腻得慌,但出门在外,一则身体疲惫,二则吃喝不便,这个,就很合时宜了。

郑伯爷摊开右手,

熊丽箐拿起一双筷子,将酒倒在筷子上,再用自己的帕子细擦拭了后,筷头朝前,放在了郑伯爷掌中。

郑伯爷扒拉了一口饭,

闭着眼,

道:

“嗯,好吃。”

熊丽箐又用酒水洗了和擦了第二双筷子,起身,递给了坐在斜对面的剑圣。

剑圣其实已经拿起一双筷子准备吃了,他没那么多的讲究。

但见公主都站起来递给自己了,犹豫了一下,剑圣微微颔首,接过了筷子。

懒得起身去接了,

因为剑圣算是看透了,

这夫妻俩,都是那种能把“士为知己者死”整车整车进货再大量卖出的人。

别人,稍微来一段,若是传扬出去或者写进札记里,都是一段佳话,在这俩人面前,尤其是这个男的面前,直接量大管饱。

三个人,开始就着野菜,吃着饭。

刚刚自报家门的书生,被尴尬地晾在一边。

酒鬼舔了舔嘴唇,又喝了一大口酒,笑笑,低头,开始用筷子拨弄着用来下酒的咸蛋。

那边,

女侠开口道:

“回来吧。”

这话自然是对那书生说的。

书生的脸色一阵阴晴不定,显然是觉得有些落不下面子,但对着这面前正在吃饭的三个人,他又没有勇气去发难。

女侠站起身,走过来,伸手抓住了书生的肩膀,将书生拉到自己身后。

书生还欲向前,女侠手中的那把剑却忽然一颤。

书生犹豫了一下,止步。

酒鬼瞅着这一幕,罕见地没再说话,仿佛先前滔滔不绝点评的,并不是他。

女侠持剑行礼,

对剑圣道:

“这位先生,剑本正大光明之器,有何不见人?”

剑圣没搭理她,继续吃着饭。

郑伯爷懒得搭理郑樊力,剑圣自然也懒得跟一个路上遇到的拿着剑的小姑娘就开口谈天说地什么的。

女侠依旧不依不饶,

道:

“这位先生,天下之剑,都有其光泽,现如今先生以物裹之,使其光泽不能透出,岂不闻剑之悲鸣?”

剑圣依旧在吃饭,顺道,夹了一筷菜。

郑凡吃得最早,也就吃得最快,在军中待久了的人,吃饭的速度往往都很快。

熊丽箐马上放下自己的筷子,拿出自己的另一条手帕,帮郑凡仔细地擦嘴。

剑圣眼角余光注意到这一幕,

一时有些怅然。

郑凡看向剑圣,道:“想嫂子了?”

剑圣点点头,道:“以前无牵无挂不觉得,成家后,也不觉得,一出门,就开始想了。”

“呵呵。”

郑凡笑了笑。

女侠和书生一样,也被晾在了一边。

女方抬头,露出一种好笑的神情,

又道:

“先生,岂不闻剑之悲鸣?”

郑伯爷抬头,看着女侠,道:

“剑能发光?”

女侠回答道:“自然。”

“哦。”郑伯爷点点头,道:“藏着掖着,不是不想让你看见它发光,而是怕亮瞎你的眼。”

顿了顿,

郑伯爷从熊丽箐手中接过递过来的牙签,

又道:

“想看啊,走到外头去,睁大眼睛,看看太阳,是一样的。”

“所以,依照这位公子所言,这位先生的剑,足以让我等汗颜?”

郑伯爷沉吟了少许,

手指摩挲着自己的下巴,

道:

“你没胸。”

“什么?”

“也太瘦。”

女侠这才意识到,眼前这位黑衣公子,是在对自己的身材进行品评,当即脸上露出一抹羞怒之色,道:

“你可知就凭你刚刚的两句话,我就有理由将你双手斩断,是,燕人是入了晋,但你燕人不在大城之中却在这山野之间依旧这般放肆,是真的欺我晋地无人了么!”

郑伯爷摇摇头,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得跟个麻杆儿一样,稍微动一动,还容易硌到自己。

男人一般都容易对女人宽容,但因你长得不够好看,所以我的宽容也有限。

所以,

现在,

坐回去,

乖乖吃你的饭,不要再来烦我了。”

熊丽箐从取出一个铁盒,打开,从里头抽出一根卷烟,送到郑伯爷嘴边:

“相公不气,来根华子。”

因为这次是熊丽箐陪着郑伯爷入京,虽说要用她的身份帮郑伯爷扬名,但她毕竟不是一个纯粹的花瓶展示作用。

她自己不想这样,四娘也不会容许家里出现一个高冷无比的花瓶摆脸子。

就是那柳如卿,也红着脸被四娘要求练习十八摸的曲子。

对于熊丽箐,四娘则是将伯爷的所有生活细节和爱好都告诉了她,让她好好照顾。

公主拿出火折子,帮郑伯爷点了烟。

而这一幕,

完全落入了酒鬼眼里,

他拿着酒碗的手,微微发抖。

再之后,

他的目光又落在了一身白衣的剑圣身上,碗里的酒,都抖撒出来了。

女侠却抽出了自己的剑,

道: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在我面前说这种话。”

“姑娘,那是因为你平时接触的人,太不入流了。”

女侠微微一笑,

道:

“是么,我这些年基本都和我师傅在一起,或许,我师傅在你眼里,也算是不入流了?”

郑伯爷吐出一口烟圈,

道;

“敢问尊师?”

女侠昂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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