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随就要有亲随的样子。所以我细细收拾了很多东西,不累赘,却都实用。出征的日子越来越近,然后我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我不会骑马。
被文谦狠狠取笑了一番之后,就被发配去跟人学骑马了。教我的是文谦身边四大侍卫之一的雷奔,为人沉默寡言,木头一块,却相当可靠。等我不至于被马摔下来的时候,出征的日期也到了。
三千御林军护送,旌旗猎猎,遮天蔽日。那人脱下儒衫,换上全副战甲,居然是那样的,英气逼人气势凛冽,就连饮下送行酒摔下瓷碗的动作都是那样豪气云天。这样的文谦,还是第一次见到。
真的,很帅。
不得不说,那个腹黑皇帝还是很有识人眼光的。
我对行军打仗一窍不通,文谦估计比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所以这几天他一直在看书,希望能多点关于战争的认识。有的时候我在想,如果前世我多念点书,背了《孙子兵法》或《三十六计》什么的就好了。可偏偏前世我只念到初中毕业,即使做了杀手也很不入流,身手只能算是一般。我最擅长的是制作炸弹,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文谦,你为我如此,我又该如何帮你?
出征队伍很壮观。三万铁甲军,三千御林军。我想,只要是一个男人,不管生性多么淡泊,见到这样的场面都会热血沸腾吧!反正我就是如此。这不是我的军队,也不是我的战争。但是那个白袍银铠一马当先的男人,是我的。文谦,我为这样的你,骄傲。我为拥有这样的你,骄傲。
出了城,一路向西。对于我这样的新手来说,骑马真的很难受,不知道文谦那样细皮嫩肉的人怎么受得了。
前方战事吃紧。一日急行六百里,当晚原地驻扎。文谦或许不懂打仗,管人却很有一套。他是主帅,副帅是两个刚刚提拔起来的青年将领,一个叫王部,一个叫陈珂。两个副帅血气方刚,年轻气盛,却被文谦调理的老老实实。要在现代,文谦更适合做部队里的政委吧!
将帅是可以开小灶的。有我在,文谦是不肯吃别人做的东西的。所以,我只好挤在小灶那里,结果很快和那几个火头军熟悉起来。除了文谦带出来的四大侍卫,没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在所有人眼里,我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异姓王的亲随,是心腹。就算如此,也没人上来巴结。兵营,还是相对干净的。当然,如果被他们知道其实我只是一介男宠,还是长得不怎样的毁容男宠,估计我就没好日子过了。
四菜一汤。很简单,都是文谦喜欢的。端入营帐,却发现王部和陈珂也在那里等待开饭。他们的餐点也是小灶上的。军队总是粗糙的,伙食也很粗糙。即使是小灶,也仅仅比大灶那里多加了两个菜一个汤而已。这两人是行伍世家,几乎在兵营里长大,对这些自是毫不在意。所以两人看到我手上的托盘时都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对着自家那细皮嫩肉如春花秋水般的王爷上司摇摇头,了然一笑。
文谦对那两人视而不见,自顾自拿了筷子用餐,伸手把我扯坐在一边,不许我出去伙房那里吃大锅饭。这人,是舍不得我受任何委屈的。只好一起坐下来吃饭,对面那微微挑眉的两人,装没看见。
用过晚餐,我收拾碗盘,那几人重新聚在灯前铺开地图。点了两盏油灯送过去,灯光照在那张异常认真的脸上,居然是那样吸引人的目光。真好看,我的文谦。
等一行人走出帅帐时,我已铺好了床,烧好了洗脚水。褪了那人鞋袜,按入盆中泡一会,然后做脚底按摩。以前在王府,每日会有一个太医做这样的事。那次文谦跪久了,我怕留下病根,就叫他每日请了大夫过府治疗。这次要出征,我只好自己去学了按摩,又带了大包泡脚的药材。
短暂的惊愕过后,文谦开始剧烈反抗,打死不肯让我碰他的脚。也是,在这个时代人的眼里,这种事是低三下四的,是低等的奴仆做的。当然,大夫不一样,那是为了治病。
“别动,不然水就要凉了。我跟太医学了好几天,手艺应该不是太差。”一把捞住四处躲闪的双脚重新按进水盆,那人已经不只是脸红了,连脚上的皮肤似乎也染上了粉色。
细细按摩完毕,水已经凉掉了。拿了干布巾擦脚,一滴温热的液体却落上了手背。手上动作不停,直接将人剥了衣服塞进被子。收拾完毕,自己也钻进被子。
揽了那人在怀,慢慢吻去怎么止不住的泪珠:“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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