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当然,这东西怎么不研究,想当年我七岁的时候看过一次,我当时就纳闷了,为啥当时公狗趴在母狗身上不停的叫唤?”
“为什么叫唤?”杨意也来了兴趣,说起来,是个男人,就喜欢这些调调。
“后来我研究了家禽类的书籍才知道原来母狗那里是带环的,公狗进去了会被套住的。”巴精严肃的表情下,杨意真不敢相信他现在在讨论的是这个问题,而更让杨意觉得惊奇的是巴精七岁的时候就开始研究这些东西,真是天生我才是为此,谁敢称作第一人啊。
“兄弟,我佩服你,来喝酒。”杨意举起了酒杯。
“你他妈的让我说完行不?这话说到一半,你不让我说完,晚上睡不着觉的,你就当作作善事啦,不得不说。”
“那你说吧。”巴精都这么说了,杨意也没有办法,酒杯举到半空,静听着巴精的高论。
“我为啥说这个?我的意思是,别看男人凶的很,厉害的很,再猛,到了女人这里,最后还不是抖一抖,胜利的永远是女人。男人啊,有时就是没有自知知名,非得以为多了一个零件就可以为所欲为,可却不知道世界上就专有克制男人的,对了,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好像是男人征服世界,女人以征服男人的方式来控制世界。兄弟,反正我是认了,咱们男人啊,就是入了洞穴的猪,被宰只是时间问题。”
“行了,我也不说了,你小子,结你的婚吧,进你的婚姻坟墓里去算了。”
“是啊,我先走一步,你小子可要来陪我啊,我先进婚姻坟墓里搞点经验出来,到时咱哥俩一起讨论讨论,说不定,再过十年,对于爱情,对于女人,咱们俩还会有另一番的感悟。为了咱们兄弟的未来感悟!喝酒!”
结婚的那天,巴精是笑着去的,他说结婚的时候,再多的苦难,再多的不满,也不能表现出来,人这一辈子,很多日子都是给别人过的,只有这一天,是以自己为主角,自己当主角而存在的。不能亏了自己,不能让自己的遗憾。
杨意参加过很多的婚礼,可在巴精这个婚礼上,是让他感受最多的一次。
那一天,杨意还带着自己所有的女人前去,婚礼中,女人们都很沉默,只是当她们看到花花穿着的婚纱和配戴的手饰的时候,一个个眼中却现出了不一样的光芒。
不过,婚礼刚刚结束,杨意却收到了一条短信,“杨意,还记得我吗?花花结婚了,怎么处理我呢?”
杨意看到了那个名字,不禁苦笑起来,这个女人怎么也在这个时候凑起了热闹呢,这不是让自己为难吗?
因为下面的落款处是:邱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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