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末,学校放假,袁奋决定陪着芙蓉一起出去市中心逛逛。八一((中<〈文
秋天快要到了,芙蓉的空间戒指里面却连一件秋天穿的衣服都没有。所以买衣服便成为了这次逛街的要目的。
再一次来到那条繁华的步行街,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芙蓉觉得时间过得真的好快,一转眼,她来到地球已经一个半月了。
芙蓉清楚地记得,自己前一次来这里还是一个月之前的事情。
那个时候她什么都不懂,穿着那件从阿莱斯大6带来的露肩小礼服就出门了,傻傻的样子好像一只小土鳖,还经常闹出笑话。
想想当时自己的样子,芙蓉就想笑。那个时候的她见到什么东西都要好奇一番,以为来来往往的汽车是吃人的怪兽,见到拥挤的人群还以为快要生战争了……
现在再看她,上身穿着一件红色的连帽卫衣,外面披着一件黑色的小马甲,下身一条紧身的直筒牛仔裤,脚下穿着一双匡威的帆布鞋。
戴着一副时尚的太阳眼镜,将她漂亮的脸蛋遮掩了大半,脸上画着淡淡的妆,听着mp3,抱着袁奋的手臂,乍看之下已经和一个现代少女完全没有任何的区别了。
不过她的爱好却是没有任何的变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袁奋,喜欢吃袁奋做的菜,喜欢喝可乐,喜欢玩游戏,喜欢看无聊的电视连续剧,喜欢跟着剧中的人物一起体验喜怒哀乐。
芙蓉是个专一的女孩子,到了目的地之后,立刻拉着袁奋的手,直奔美特斯邦威而去。
这个牌子的衣服是芙蓉的最爱。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见到里面五颜六色的衣服裤子,芙蓉就觉得很开心,仿佛一只出笼的小鸟似的,在店里面逛了起来。
没多久,两人的手里就已经多了六七件战利品。
这次芙蓉挑选衣服的度很快,眼光很准,这个丫头已经有了她自己的品位,知道自己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好看,也知道袁奋喜欢看她穿什么样的衣服。
所以袁奋也就没有跟着芙蓉,而是拿着一篮子她已经挑选好的衣服,坐在休息区等候着。
袁奋正一门心思玩着手机,却突然觉得背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咦,真巧,你也来这里买衣服?”
回头一看,说话的人他认识,竟然是那位曾经差点就把自己撞飞的警察妹子——麦乐迪。
袁奋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当下将手机放进口袋里,笑着说道:“是啊,陪女朋友来逛街,买点衣服。”
“哦,就是那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吧?我记得她。”麦乐迪点头。上次袁奋在外滩附近,袁奋为了保护女朋友不受伤害,独自一人单挑五六个混混,这件事情她的记忆很深刻,因为当时她还误把袁奋当成了辣手摧花的色狼,差点闹了个大笑话
所以连带着的,对于那个漂亮的女生,麦乐迪的印象也很深。
“警察姐姐,你是在说我吗?”芙蓉刚才正在附近逛着,突然见到一个女人在和袁奋说话之后,当下好奇地走了过来,没想到那人她竟然见过。
“嗯。好久不见,哦对了。”麦乐迪向芙蓉伸出手,说道,“我好像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叫麦乐迪,英文名字是me1ody,你可以叫我麦麦。”
“我叫袁晓芙。”芙蓉和麦乐迪握了一下手,自我介绍着说道,“我没有英文名,不过你可以叫我芙蓉。”
广告位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