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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一个城市里找一个人,难么?
嗯,这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除非是拥有着近乎于无限资源的警察,才有可能根据遍布于城市中,几乎就是无孔不入的摄像头来寻找目标。
当然,一般人是不可能拥有这样的渠道和人力、物力查看的。
不过,对于方健来说,他可以使用另外的办法。
在离开咖啡馆之前,方健来到了李美欢曾经坐过的那个位置上。虽说在这个包厢中坐过了许多人,但因为李美欢在这个小团体中还是比较显眼的一位。无论是容貌,还是举止气度,都算得上是特别的出挑。
所以,那个服务生才会被轻易地收买,愿意冒险上去拍照。
当然,正因为印象深刻,所以服务生也牢牢地记得,李美欢坐在了什么地方。
方健在那个位置上待了片刻,别人自然无法猜出他在干什么,而实际上,方健是通过精神力量的加持,将自己的嗅觉发挥到了极致,并且从那无数的气味中抽茧剥丝的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股味道,在那个位置上无疑的最为浓厚的。
当然,除了方健本人之外,其他人绝对不可能猜到他的目的。
因为哪怕是将最厉害的警犬牵过来,也休想从无数混合的气味中找到正确的目标。
告别戴琳娜之后,方健脑海中的精神力量顿时发动。
在精神力量的加持下,他的鼻腔彻底打开,嗅觉在一瞬间提到了让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无数的气味涌入鼻端,那种混合在一起的无穷味道,简直就是令人作呕。
街上无数人群在走动,散发着浓郁的汗臭味,街边有着一个小小的花店,一股股清香扑鼻而来。旁边有着一个小饭店,里面有着鱼腥味,动物内脏的臭气等等不一而足。
再加上城市中许多莫名其妙的味道,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都会让人感到深深的反感。
方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终于明白,人类的嗅觉为啥要不如狗了。
因为对于高智商的人类来说,如果每天嗅着这样的味道冲击脑袋,只怕脑袋都要爆炸了。
嗯,狗狗们在进化史上没有变成智慧生物,是不是就是因为它们嗅觉太好的关系呢?
方健一边胡思乱想分散注意力,一边慢慢的在无数的味道中找寻自己想要的那个气味。
并不是他不想专心致志,而是一旦集中精神,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找个合适的地方,先吐上一阵子再说吧…
忽然,方健的心中微动,他感觉到了。
脑海中一股奇异的力量释放而出,那白发红瞳竟然有着出头的意思。
“不要。”方健连忙阻止道:“现在是白天,我没有换衣服,不要做惊世骇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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