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
一块嫩滑的鱼肉顺着锅边掉进滚烫的汤汁中,只需要不到五分钟的烹煮,你再用铁勺从中舀出来。
随后放在自己调制的蘸水中翻来覆去一番,就能得到一份堪称世界上最美味的杰作。
约翰一边细细品尝,一边瞪大了自己的眼睛:“我操,这是什么贵族吃法?”
对于这反应算是意料之中的宋昊不忘将几块洗干净的土豆给倒下去:“别神神叨叨的,火锅就是这样吃的。”
“而且每一种食材都有不同的吃法,有些人喜欢涮着吃,有些人喜欢煮烂了吃。”
“反正具体的口感如何,要你们自己去试试。”
说话间的功夫,在周围帮派成员的目光注视下,宋昊就用筷子夹起一只红透的大虾放进蕾纳的盘子里。
后者很是礼貌的表达了谢意,脸上泛着一丝潮红,也不知道是不是炉灶映衬的缘故。
总之引得旁人煞是羡慕。
毕竟其余人都需要大费周章的用铁勺舀出来,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食物。
到头来只能用刀叉或者徒手拿起来吃,这样无疑会烫的嗷嗷乱叫,亚伦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但自己不同:
老子好歹上辈子作为华夏人,可没有忘记该怎么使用筷子夹菜...
“亚伦,把你腿边的木棍给我递过来。”
舌头都快要被烫出水泡的亚伦不停吸气:“你要干啥?”
“少给我废话,你乖乖照办就行,还有吃慢点,也不怕给你烫死。”
坐在对面的莎迪似乎觉得这样的用餐方式很新颖,于是也打算用匕首削出两根筷子。
一番操作下来,她未免有些大失所望:“这真是人类使用的工具?”
尽管看起来有些不堪入目,但心想能够用得顺手就行,最后索性像模像样的探进火锅来回搅动。
结果呢?
硬是浪费大半天的时间,眼睁睁看着亚伦和约翰狼吞虎咽,自己竟然还没有夹起一块鱼肉或者土豆:
简直是气得当场头晕!
宋昊被她这样的行为给逗笑,只好解释道:“莎迪,这东西可不是什么木棍,它在遥远的东方被称为筷子。”
“想要学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需要耐心一点。”
莎迪忍不住小声爆了句粗口,依旧发出疑惑:“所以我很好奇,为什么就伱能夹起来?”
面对这样的询问,宋昊自然没有任何的隐瞒:“因为我曾经是被一个华夏人给抚养长大,就是他教会的我该如何使用筷子。”
“整个过程,差不多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此言不假。
自己重生以后就处在美国的大环境中,不可避免与刀叉打交道了一段时间,以至于后来用筷子都有些生疏。
幸亏没有完全忘掉。
下一秒,用叉子把煮熟的鱼肉给放进小杰克的盘子里,阿比盖尔提醒他要小心烫嘴巴。
最好可以等到稍微凉下来以后再吃,然后冷不丁问了句:
“话说你这名字听起来也是华夏人的风格,该不会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其实这是帮派大伙都关心的问题,憋在心里很是难受,如今没想到被阿比盖尔给趁机说出来。
一个个顿时屏住呼吸,只能听到铁锅内汤汁的咕嘟沸腾声。
正当他们以为宋昊还是会一如既往的闭口不谈时,他竟然自嘲的一笑:
“基本可以这样认为,名字是我自己改的,算是报答昔日收养我的华夏人。”
“他在我二十岁的那年去世了,临走的时候就只有我一位亲人,我便亲手把他的尸体给埋葬在一棵橡树下。”
广告位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