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雷鸣的性格,过不了几天就会跟人打起来,到时候就会暴露了。
只有叶天刀,梁雪让她出去陪着叶流云,还可以照顾他一下。
于是叶流云和叶天刀,就都穿着做好的兽皮衣服,赶奔那个部落。
他们两个都隐藏了境界,装成没有修炼过的样子。
叶天刀背后背着的刀,也是叶流云随意炼制的普通短刀,免得太过显眼。
叶流云则是给自己炼制了一根长矛。
他见过士兵们操练,所以舞起长矛来,也像那么回事儿,至少炼体一二重的人,他不用境界,也不会吃大亏。
他们每人身上,还扛着刚猎杀的一头野狼,作为准备给那部落的礼物,免得被他们嫌弃。
叶天刀经过这么久的调养,脸上的奴印已经很淡,看不清是字迹了。
别人看上去,只是会以为有两道浅浅的疤痕。
而且她肤色也是有些幽黑,肌肉结实,穿上兽皮衣服,看上去跟这里的人很像。
相反,叶流云就显得有些怪异了。
他肤色明显比这里的人白嫩得多。
再加上他的天地之力比较强,一看就是气质不同。
所以他也给自己找了个借口,说自己失忆了,这样就可以避免别人的怀疑。
也许有人会猜测,他是哪个部落的富家公子。
而叶天刀,他就说是在路上遇到的一个流浪者,花钱买下来当仆人。
这样叶天刀继续管他叫主人,也是合情合理,不用再改口。
这个部落中的交易,不用灵石,都是以物易物。
但是叶流云见过他们族长手里有灵石,所以他找了半天,也找出十多块儿仅有的下品灵石和上百块儿中品灵石,绝对算得上是富家公子了。
储物戒指,这里也只有十多个化海境界的武修才有。
所以叶流云将自己的储物戒指隐藏了起来,在外面又罩了一个普通的储物戒指,里面只装了点儿肉食和兽皮。
叶天刀的储物戒指,叶流云也是同样处理,用来掩人耳目。
叶流云他们刚到部落门口,就遇到了一个女子也要往部落里面走。
其实叶流云早就打探好了,这女子,就是族长的女儿,而且为人特别和善。
叶流云之所以跟他“偶遇”,也是靠强大的神识帮忙。
“这位姑娘!”
叶流云假装不认识她,将她叫住。
“你们有什么事?”
那女子打量了他们一番,开口问道。
她之前没见过叶流云他们,而且叶流云的肤色,让她觉得有些怪异。
叶流云也将事先准备好的说辞,将了出来,然后将身上背着的狼尸往那女子面前一放。
“如果姑娘能收留我们的话,这个就归你了!”
叶天刀也将自己背着的狼尸,一起送了过去。
那女子看了看两头狼尸,倒是有些动心。
但是对叶流云失忆的说法,也有些怀疑。
“收留你们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你们要作为我的仆人,听我的吩咐。
而且也要干活,不然我也养不起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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