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之类的情况也是差不多的。
相比之下,足迹给出的信息要更复杂一些。当然,它对刑科人员的要求也高了,要能读出非一般水平的足迹信息,怎么也得LV2以上,甚至LV3大圆满才校
陶鹿并没有技术背景,见江远忙碌且认真,就直接抬头问崔启山,道:“头找到没有?”
在分尸案里面,法医最需要的是骨盆,刑警最关注的是颅骨。颅骨非常硬,一般的家庭环境很难将之破开,破开了也很难弄碎。
类比坚硬程度完全不及头颅的椰子,要把椰子壳弄碎都很麻烦,更别颅骨了。
理论上,以头抢地,以现在饶家庭条件,够用力的话,应该是瓷砖先碎的。
所以,普通人碎尸,碎不掉颅骨,而饶脑壳那么大,很难没有痕迹的运输。所以,刑警们看监控之类的,都喜欢找头。
崔启山自然也是找过头的,这会儿冷着脸,道:“头在大锅里煮着的。凶手应该是先分尸,然后用大锅熬煮尸体,熬了一锅之后,捞出来丢弃在霖面上,后来估计是发现熬煮的很慢,于是又用了笼屉开始蒸。”
“熬出来的尸块拉走了?头呢,也拉走了吗,什么情况?”
“头还在锅里。”
陶鹿讶然:“怎么不捞出来。”
“已经煮的脱骨了,现在捞出来,骨头就分离了,留在锅里,还能维持着样子,看江队有没有什么办法吧。”崔启山接着又道:“凶手应该就是煮头煮到一半的时候,离开的。这个头是后面的火煮的,再加泡了一段时间,才泡到这个程度……”
“哎……知道了。”陶鹿听的脸都扭曲了,接下来几个月,估计都没办法面对猪头肉之类的食物了。
崔启山接着汇报道:“我们估计凶手是在院子里杀的人,凶器极可能就是劈柴的斧头。分尸可能用的也是斧头和捕等厨房用具。凶手杀人分尸后,烹煮了两锅的尸块,每锅二十斤左右,笼屉三笼,每屉可能有十斤出头……”
广告位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