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法医正文卷第二十五章狂擦擦完杯子擦玻璃,擦完玻璃擦镜子,光的擦完擦粗的,粗的擦完擦细的,细的擦完擦软的,软的擦完擦硬的……
勘查的活,从大的方面去看,形形色色,但从细处去看,都是细细碎碎的小事。
警察都说案件侦破是资源堆出来的,这在现勘期间就能体现出来。
就比如擦DNA和指纹,外行人往往以为,犯罪嫌疑人只要在现场留下了DNA或指纹,就会被现场勘查人员找到,但实际上,世界上并没有什么先进的仪器,能够准确的发现一定范围内的所有指纹和DNA
像是指纹,首先就分显性、塑性和隐性三种,前两者是能看到的,后者顾名思义,需要一定手段才能看到。而这些手段,还要根据指纹所在的位置材质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案。或粉末,或管线,或烟熏,或化学试剂,或不同的化学试剂,或不同的化学试剂……
鉴于此,现勘或痕检人员,要得到一只指纹,首先需要判断哪里可能存在指纹,然后观察,观察的方法可以是肉眼借助光线或角度进行,也可以在光滑表面上哈气观察,同样可以采用放大镜或紫外线观察。等确定了指纹的位置以后,才是刷粉提取指纹,或者采用碘熏或硝酸银或其他试剂来化学提取。
因此,若是真的有个蜘蛛人爬过了天花板,那做现场勘查的人,大概率是不会发现天花板上的指纹的。
DNA的麻烦程度比指纹有过之而无不及。
指纹毕竟是能看到的,DNA某些时候能看到,某些时候就只能靠猜了。
像是常见的,从受害人的牙刷上提取DNA,做提取的民警自然是看不到什么的,无非就是猜测牙刷上有大概率存在DNA。
换成没那么高概率的物件,比如衬衫、床单等贴身衣物,又或者水杯、瓷碗等物品,上面是否有DNA,完全就是靠猜。
做现勘的能力强弱,这时候就体现的很分明。有的现勘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思考,猜测对方的行动起卧,从而寻找到可能存在的蛛丝马迹,有序的去刷粉;有的现勘,只是一股脑的将衬衣,床单之类的打包回去,要么就是随便剪下来几块,也不管是否真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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