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月朗星稀,夜色明媚,城市霓虹闪烁,无数红男绿女在街边穿梭。徐虾载着喝高睡着的成刚,穿行在眼花缭乱的街道。
徐虾开着车,不时从车厢内反视镜观察,成刚张着嘴,垂着一丝口涎,睡得像个孩子。他忆起儿时学的一首歌谣:“傻小子儿,坐门墩儿,哭着喊着要媳妇儿,要媳妇儿,做什么,点灯说话儿,熄灯睡觉儿,早晨起来梳小辫儿。”
这儿歌形容成刚倒挺贴切,徐虾想着想着笑了,可笑着笑着又笑不出了。
成刚经常郁闷没媳妇儿,可这个美酒飘香,美人如梦的夜晚,他又何尝不是如此?林安安席间曾说,他们想什么时候在一起,就可以什么时候在一起。这话没错,两人之间也说过很多次了,却从未在爱情的层面上在一起过。
男女间不存在真正的友谊,这连傻子都知道,一如没人相信他和林安安是朋友,连成刚都把林安安当成他后备。是的,他爱林安安,林安安也爱他,可两人不只有爱情,还有漫长的七年。人生有几个七年?最美的青春年华也不过七年。如果爱了,错了,七年多的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相对于爱情,七年的依赖、眷恋和相伴之情同样厚重,他们也想爱,但又怕失去,就这样在爱与不爱之间走了七年。时至今曰,他都不知两人算什么了。说是朋友,自欺欺人;说是恋人,肯定不是;说是情人,纯属扯淡。暧昧朋友,这个说法或许比较恰当。
一路默然,徐虾到达成刚家楼下,把成刚叫醒。
成刚揉着眼,懵懵懂懂地下车。徐虾担心地问:“刚子,用我送你上去吗?”
成刚背身摇摇手,深一脚浅一步走两步,又晃晃悠悠回来,扶着车窗,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珠子问:“虾帅,你跟我说实话,那张丽真有男朋友吗?”
成刚还念念不忘,徐虾皱眉道:“这我能骗你吗?真有。”
成刚又一阵失望,向他摆摆手,摇晃着身躯走了。徐虾心疼地望着他,直到目送他落寞的背影消失,才叹息一声,起动车子离开。
其实小虾挺喜欢成刚,还有点羡慕。这个单纯的家伙什么事都直来直去,想了就去做,快乐和悲伤都来得简单,也去得简单。尽管常为没有女朋友郁闷,但每天仍活得开开心心,并且无比热爱自己的职业,还常常觉得自己比别人高出一头。金彪喜欢去风月场合,他喜欢玩一夜情,成刚除了抽烟喝酒,没任何不良嗜好。如果不是他和张丽实在看不出什么可能姓,张丽又传说情况特殊,小虾还真想帮帮他。
都怪张丽这小妖精。驶出成刚家小区的一瞬,徐虾恶狠狠地想。
◇◇◇◇◇
成刚家在市区东部,离美庐酒吧不远,回程路上,徐虾很自然地就“顺道”去了。
此时刚晚上八点多,又是星期天,美庐酒吧拥有共同目标的人极是鼎沸,四周吧台大多坐满了,舞池中还有无数抱着跳舞,或借跳舞探索彼此器官的人。徐虾好不容易在习惯的吧台找个位置,要了杯饮料在人群中细细搜寻。
遗憾的是,小虾今天的运气实在不怎么样,在人群中搜寻半小时,眼都看花了,愣没发现一个值得行动的目标。他决定再呆五分钟,然后走人。
五分钟很快过去,他决定离开,可刚转身,一个活泼的目标却主动跳到他面前。
这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前卫少女,焗着一头半红不紫的头发,貌似乱蓬蓬地张着,颜色与发型的搭配却极为和谐自然,显然不是出自一般发型师之手;女孩儿生得也极漂亮,一身得体的牛仔短裙,一双棕色高跟皮靴;最显眼的是胸前悬着一条达摩克利斯之剑项链,剑身有半尺长,乌突突地泛着寒光,触目惊心;身前还斜挎一只小包;娇躯高挺饱满,圆滚滚的胸部和鼓胀胀的大腿尽显野姓十足;一张俏脸活脱顽动,耳边悬着大圈耳环,朱唇红厚丰润,一对靓目乌慧透亮,两只眼球尽显活力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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