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不习惯逛街,但金清婉喜欢,所以陈风陪伴着金清婉走出了繁华的天然镇,来到了热闹的大都市中。望着前后熙熙攘攘的潮流,陈风笑了笑,他非常喜欢将自己甚至在人流中,那样他会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触碰到了世界的脉搏。金清婉也喜欢这种置身人海中,不过今天却例外。
女人嘛,金清婉不是一个大度的女人,虽然看上去非常大度。昔曰之仇怨,她可铭记于心,陈风曾幻想如果打碎了金清婉的记忆,会如何呢?那昔曰种种或许都会忘记,然而她铭记于心的恨意却不会散去。
陈风从来没有想过他与金清婉那令他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恩怨会在金清婉安定了三四天后结束,这几天陈风战战兢兢,而三天后,金清婉来了,他却没有那么害怕了。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是等待死亡!”陈风也不知道是那位历史名人所言,暂且就是他的专利吧,而今他深表认同这句话。金清婉要求他逛街,宁枉眉、金书海都傻眼了,非常惊讶,如同看外星生物一般看着陈风与金清婉,非常暧昧有猫腻。
因此,陈风在不知不觉间,就以被过度热情的师娘安上了一个女婿的身份,当然陈风这个这个情商偏低的家伙来言却是有些困难。
有人说逛街不可怕,可怕的是陪着女人逛街!如今陈风也算懂得了这句自男人内心呐喊出来的泣血言语。陈风怎么也不理解,金清婉那一双修长柔弱的美腿,怎么可能在逛了近百个商店还不累,脸上还神采熠熠。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
金清婉不是富婆,也没有一掷千金,逛了尽百个服饰店,虽然换了不下于五十件的衣服,而陈风却也双手空空,什么也没有提。陈风也暗叹道:买衣服也要资本呀!
小说世界的场景并未出现:“陈风抱着堆积如山的商品。”不过在陈风庆幸的时候,情况却直转而下!原因呢?一件白沙长裙。金清婉盯着白裙舍不得放开眼睛,时间一长也觉奇怪,向着长裙瞥了一眼。
“三千二百!”这是长裙的价格。
奢侈品牌VTR,陈风苦笑不已,如此价格着实令诸多爱美女姓望而却步。金清婉捏紧了拳头,一副想买又不想买的架势,陈风不喜欢逛街,而且几个小时的逛街已经消磨完了他仅存耐心,“买还是不买,快点!”
金清婉非常出乎意料没有和他争锋相对,向他提了一个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请求:借钱。
金清婉银行卡不过三千元,远远不够。
陈风迟疑了会,而后将银行卡递给了金清婉,道:“密码六个八,不超过一万元就可以了!”
扑哧!一声娇笑,“呵呵,逗你的呢!你这个人还不坏,以后不找你的麻烦了!”
陈风一愣,金清婉已经走远,刚刚他已经做好被打劫的打算,却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真是古灵精怪。他摇了摇头,跟了上去,同时深深望了那件衣服一眼。“她非常喜欢吧!”
早上出来,近中午,烈阳犹如火炉烘烤得陈风气喘吁吁,而金清婉却精神奕奕,不知疲惫。陈风单着一杯冰水,与金清婉坐在遮阳伞下。望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流,长吁着气。口中无声叹了口气,哎,女人呀。
他的脚下放置着三个带着,里面几乎全部都是金清婉的衣服,当然也有陈风一个白色帽子,也算金清婉对陈风陪他逛街的奖励吧。
“咦,陈风?”陈风无奈闭上眼享受着阳光浴,动听的声音响起,陈风睁开眼睛,惊讶道:“南宫风华!”
南宫风华,人如其名,风华绝代,芳华绝代。陈风也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个女子,可能唯有用“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才可以用来形容吧!一米七二身高,上半身与下半身成完美的黄金比例,绝世完美的玲珑曲线,曼妙婀娜。南宫风华,无论在哪里,都是引人瞩目的焦点,鹤立鸡群。
重生而来的陈风并未见过南宫风华,然而脑海南宫风华的记忆却无匹强烈!南宫风华犹如上天最完美的杰作,不但倾城倾国,而且气质更是高雅绝伦,旧时在大学中被奉为女神。
广告位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