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谁,我?”路明非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眼神闪躲,露出不自信的神情。
“如何改变一个男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谈个恋爱,责任感会促使你追求成长,也会从爱情的滋润中重获信心。”夏沫笑吟吟道。
“可是…我…”路明非说不出话,低下头。
他心脏跳得厉害,脑海里浮现一个白裙女孩的身影,她是那么的柔和美丽,仿佛沐浴在花海盛开的阳光下,自己站在黑暗里,伸出手,似乎触手可及。
但路明非太害怕了,他到底害怕什么?
藏起来的暗恋被拉到大庭广众下,会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批判与嘲笑?
路明非不要面子,寄养在婶婶家的六年来,他的求生之道就是舍弃尊严与骄傲,成为一根野草,这样的话,大家才不会讨厌,因为绿叶衬鲜花。
那么会是担心被陈雯雯拒绝吗?到时候连朋友都没得做。
没错,他和陈雯雯是朋友,当初可是对方亲自邀请自己加入文学社。
路明非为他的怯懦找到了合理的借口。
陈雯雯邀请路明非的那一天,是个平平无奇的午后黄昏,路明非拿着黑板擦擦黑板,陈雯雯坐在椅子上看书,过了会儿,若有所思的抬头,问了句。
你要加入文学社吗?
路明非没有丝毫的犹豫,内心汽水炸弹爆炸般开心,笑着答应了。
人是有气场的,哪怕看不到脸部表情,直觉告诉夏沫,路明非又露出了“狮子般的眼神”,括号:铃铛被咬。
“垂头丧气的,谁会喜欢!”夏沫呵斥道,她抓住路明非的双肩抖动,就差来一巴掌,“你要像个男人一样!”
这句话化用了初代教父斥责养子哭哭啼啼,夏沫不打算把路明非培养成一位教父,只是想让这个衰仔找回本该属于他的骄傲。
路明非如遭雷击,他猛然抬起头,直视夏沫灰色的眼眸,从心底蔓延一股滔滔不绝的…悲伤。
“学姐,嘶,您手劲真大。”路明非吃痛道。
白月光不是公认的体弱多病吗?和西子、林黛玉似的,路明非方才差点怀疑自己撞上了鲁智深。
夏沫闻言松开手,叹气道。
“我这不是为了你好嘛,你这么不争气,看得我很火大。”
路明非沉默了一会儿,他不敢去看夏沫的眼睛,闷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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