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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至沓来(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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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心的事什么时候都有。沈固一上班,就先接到局里下发的文件:有一批文物流入了滨海,局里要求各派出所在自己辖区内要多加注意,绝不能让这批文物再流出海外。

坐对桌的陈大姐无奈地叹气:“文物……现在那么多假货,就算这东西摆到咱们眼前也认不出来啊……”

沈固端详着文件后附的图片。东西很杂,有战国时期的青铜爵,秦代战车的构件,汉代的发簪……沈固对古董差不多一窍不通,只觉得这些东西看起来铜绿斑驳,跟文化街地摊上卖的那些假货也没什么两样,就算真在他面前交易,他也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他翻到最后一张,是一柄铁剑,虽然是图片,也能看得出刃口十分锋利,剑身上有隐隐的缠丝纹,手柄上缠着金线,已经磨损得十分厉害,依稀能分辨出两个小字:泰阿。

“这些东西要真是珍稀的文物,肯定不会随便就在文物市场出现,要交易也是私下交易,我们这些小派出所连点□线人之类的都没有,怎么能查得到啊!要查也是海关那边该注意吧?”

沈固对大妈大姐级人物的唠叨实在是没有抵抗力,拿着图片站起身:“既然局里有通知,我到文化街去看看,说不定能有点什么线索。”

“哎,文化街不归咱们这片管啊……”

沈固皱皱眉,电话突然响了起来,陈大姐接起来,没说几句话就变了脸色,转向沈固:“小沈,咱们片区里出人命了,有人在晨练的小树林里发现一具死尸。你,你快去看看吧。”

沈固到的时候那里已经被隔离了开来,有警察在里面检查现场。沈固一眼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就是当初负责罗蔓那案子的小警察,据左健说是从警校毕业不久刚进刑警队的,因为长得黑,大家都叫他小黑子,本名伍又反而没人叫了。小黑子也看见了他,摘了手套走过来:“这块儿是你们管区啊?”

沈固点点头:“你们来得挺快。”

“不快还行吗?这现场都快被破坏完了。”

“怎么死的?”

“被人捅死的,凶器不在现场,留下一个脚印,不过被看热闹的人踩得差不多了,基本没用。看看你认识吗?是你们片区的人吗?”

沈固过去看了看,死者没什么特点,是很难让人留下印象的那一种,年纪也就在二十来岁,穿着普通,被人在颈部和腹部各捅了一刀,从血液凝结的情况来看,是昨天夜里死的。四周并没有什么搏斗痕迹,旁边的法医正从死者衣袋里掏出一个瘪瘪的钱包,里面有两张粉红一张绿,再就是乘车卡和身份证。沈固瞥了一眼,死者叫夏天,莱西人。

小黑子皱着眉把身份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嘴里嘟哝着:“最怕这种外地打工的人,最难查了……得赶紧给莱西局打电话。”

沈固问他:“左队长这些日子怎么没见着?”

小黑子看他一眼:“左队长回四川去了。”

沈固确定他在撒谎。小黑子还是经验太少了,如果他不抬头用那么警惕的目光看他,这回答就比较可信了。所以,他更确定左健应该是执行任务去了。

“小黑子——”法医在那边喊了,沈固跟着过去,法医已经从落叶里捡起一件手绢似的东西来,那是块白色粗棉布,虽然在地上过了一夜,也能看得出来本来洗得非常干净。棉布上有整齐的褶皱,看来平常是被人叠起来放的。小黑子用两根指头拎过来看了看,嘟哝:“这上头也留不下指纹啊……”放到鼻子上闻了一下,“一股土腥味,说不定就是别人随便扔的。”

法医随手给他后脑勺来了一下,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现场的一切东西都可能是线索,你怎么从警校毕的业?还进刑警队!”

小黑子摸着脑袋把棉布装进密封袋:“我就是随便说说……”

法医哼了一声,拎着袋子又往前去了,小黑子挠挠头,看看沈固,摆出公事公办的模样:“那个,同志,既然人死在你们片区里,麻烦你们帮忙查一下,看死者是不是住在这里什么的,如果有消息,麻烦给我们打电话。”

沈固花了一天的时间走遍了片区,但还是没线索,显然,这人并不住在本区内。天黑透了,他才回到家,钟乐岑已经把饭菜摆上桌,就等着他了。

“那是什么?”沈固一眼看见正对门的柜子上摆了一个立件,塑料的小刀小剑交叉着插在座上,战国时期的外型,还涂了仿青铜的颜色,乍一看还有点样子。

“展览中心过几天举行军事史简介,还有冷兵器展览,里面的展品据说都是仿古精制,虽然不是真品,也很贵重。因为是给青少年办的,十八岁以下半票。昨天小来去看过,人家送的纪念品,他拿来给我的。”钟乐岑说着,很珍惜地摸摸那个模型。

沈固沉吟了一下:“展览到什么时候?”钟乐岑自从上次替苏完赔偿了房东的损失,虽然他没提过赔了多少,沈固也猜得到他手里一定没钱了。到现在他穿的还是那天跑到503来的那身衣服,连件大衣都没有。幸好现在天气暖和了,否则肯定要挨冻。沈固虽然不收他房租,但他总是每天买菜,诊所那个地方是租的,房租也要按时交……所以连一场展览也舍不得去看。

“到月底。”

沈固盘算一下时间还长,点了点头。

既然是钟乐岑做饭,那么就是沈固刷碗,这也算是两人之间不成文的规定。以前沈固都是直接上手,钟乐岑来了之后,准备了一块刷碗巾。柔软的布握在手里,沈固忽然想起那块掉在凶杀现场的白布。警方已经确认没有尸体移动的痕迹,说明小树林就是第一现场,而那块粗棉布,十有□与凶手有关。但什么人会带那么一块粗布在身上?带着又做什么用呢?还叠得那么整齐……

钟乐岑拿着水果进来洗,看见沈固对着碗碟发呆,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问:“你怎么了?不舒服?要不我来刷碗吧。”

沈固摇摇头,把碗按在水里:“你有没有见过喜欢把粗棉布带在身上的人?”

钟乐岑被他问糊涂了:“什么粗棉布?”

沈固大略讲了一下情况:“那种白色的粗棉布,比较硬,很早以前好像还有人用来做床单窗帘什么的,现在早就不见了。洗得很干净,还叠得整整齐齐,总不会是当手绢用吧。”

钟乐岑蹙眉沉思,无意识地咬着嘴唇,来来回回把嘴唇咬得红通通湿润润的,像某种新鲜水果。他在家里是不戴那副平光眼镜的,露出浓密的长睫毛,小翅膀似的一阵乱扑腾,看得沈固手痒,很想捉住那两片小翅膀揪一下。

“想说什么呢?吞吞吐吐的。”这才没几天,沈固就已经洞察了钟乐岑所有的小习惯:低头要么是不想回答,要么就是在撒谎;皱眉表示思考,犹豫了就咬嘴唇;眨眼睛则是有了灵感。现在这副模样,就是想到了什么但不知该不该说出来。

“我知道有一种人可能身上带粗棉布,但不知是不是你说的那一种布。”

“管它是不是,你先说,好歹也是一条线索。错了没关系,排除错误线索本来就是警察的工作。说吧,什么人会随身带这东西?清洁工?”

钟乐岑噗哧笑了:“清洁工带的是抹布,不会很干净。再说清洁工不工作的时候怎么还会把抹布带在身上!”

“嗯。”沈固就是想逗他笑笑,“那你说什么人会带这东西?”

“正在盘玉的人。”

“盘玉?”

“对。玩玉的人都爱玩古玉。出土的古玉大多有色沁,但因为埋在土中的缘故,颜色黯淡,不盘显不出宝光润泽。盘玉有一种急盘法,就是把古玉带在身上,一刻不离地用人气养着,然后用粗棉布不停地擦,直到微热。因为一有空闲就要反复地擦,所以用这种盘玉法的人就会随身带着布,好随时随地用来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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