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被吃了个干净,钟乐岑主动去洗了碗,沈固已经抱出一套被子枕头放在沙发上:“你睡卧室,我睡沙发。”
钟乐岑为难地张着手:“不好吧,我睡沙发就行。”
沈固打开电视:“客随主便,听我的。时间还早点,看球赛么?”
钟乐岑脸上红了红:“你不怕我……”
沈固拍拍沙发:“怕什么?你自己不也说,并不是是个男人就能上?而且——”他眯起眼睛上下打量钟乐岑,“你能把我怎么着?”
钟乐岑噗地一声笑出来:“你这样很像恶霸。”
沈固哈哈一笑:“那就坐吧,良家妇男。对了,差点忘了一件事——有个警官,自称是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想见见你。”
“左家二十二代传人?”钟乐岑沉吟一下,“左健这名字,我好像听说过。你怎么认识他的?”
“就是罗蔓这案子,他也发现是伥鬼,想跟你合作把这家伙找出来。对了,你知道安全证是什么东西么?”
“安全证——”钟乐岑反复念了几遍,恍然大悟,“我说这名字有点熟。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是妖监会的人。安全证是发给那些对人类无害的妖怪的,有了安全证,他们可以在人间居住,不会被法师捉。”
“妖监会——”沈固又无语了。
钟乐岑笑了:“很——很雷人是不是?谁知道他们当初是怎么想的名字。我猜是东方家老爷子的主意,他有个儿子在银监会。”
“东方家?做你们这一行的,究竟有多少家?”
“天师这一行并没入门限制,只是出身张、钟、左、费、东方五大家族的子弟有格外的优势。当然主要还是看能力,有些人虽然出身平常,但修为到了,也是一样的。”钟乐岑说着,表情渐渐黯然下来。沈固看在眼里,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这么说,哪个城市里都有妖怪了?”
“当然。大部分妖怪还是愿意平平安安过日子的。城市日渐扩大,妖怪们在野外的存身之地就越小,他们也要迁入城市,学着适应新的生活。”
“我见过一只兔子精。”
“你怎么知道他是兔子精?阴阳眼应该看不出妖怪的。”
“我看见他的安全证。他在街上抢人的包,被我逮住了。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白萝卜。看着也就十j□j岁,没想到出生日期是1480年,五百多年了!”
钟乐岑笑着摇摇头:“不。出生日期那一栏写的是妖怪化成人形的年代,在这之前还有修行的年头,大概总要三五百年,那是不算的。”
沈固无语。敢情五百岁还不全,竟然是千年老妖怪了。
“可是已经化形五百年的妖,应该都可以在城市里过得比较舒服,怎么还要靠抢劫过日子……”
沈固觉得更无语了:“这么说,那些妖怪还都是精英人士了?”
钟乐岑想了想:“反正我知道有个一千五百年修行的猴妖,在一个什么国际知名的品牌里做到亚洲大区的CEO。”
沈固笑了:“那倒真合适,那种人都猴精猴精的。”
钟乐岑也笑起来:“不过妖怪种族不同,脾气也不一样。比如说狐族,很多人都喜欢走娱乐圈的路,它们天生就带媚惑之气,往往都挺成功的。”
沈固无语地在脑子里过一下他能叫出名的美女明星们,琢磨哪一个会是狐狸精。钟乐岑摇着头笑:“妖怪也不是个个都喜欢那么出风头的,就是走娱乐圈,大部分也不喜欢大红大紫,因为被众人瞩目,就要按照时间变化容貌,否则几十年不老,还不让人看出来了?所以有些狐族就喜欢去做公关什么的,不要太出名,钱也挣得不少,反正论容貌,哪个狐族都不差。”
沈固像听故事一样:“那它们吃什么?”
“跟人一样,什么都吃。当然,也有的妖怪改不了吃人的本性,不过这样的妖怪,一般露面就会被妖监会缉拿。”
“妖怪都——长得很漂亮?”
“不不,所谓化形,就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外形,所以容貌什么的,对妖怪来说并不重要。喜欢出风头的可能愿意变得漂亮些,但很多妖怪并不愿意引人注目。对他们来说,第一次化人时的模样算是本相,其他的,就像换件衣裳一样,随时都可以变。不过种族不同,本相也有差异。狐族和花精以及鸟族中的一些种类的本相普通都不错,其他的——有好看的,也有不好看的。”
沈固突发奇想:“那个寂莲里面,不会也有妖怪吧?”
钟乐岑沉吟一下:“可能也会有的,不过常来的那些人我都认识,不是。”
“你常去?”
钟乐岑脸上微微红了红:“也不是经常去。寂莲那个地址不太好,阴气太重,从前会有些事……所以我有时候过去清除一下。”
“那个非非,有多大了?寂莲不会用童工吧?”
钟乐岑笑了:“你觉得非非有多大?十j□j岁?其实他二十六了。”
沈固一本正经地问:“其实是妖怪吧?”
钟乐岑被他逗得大笑了起来:“非非要听见会高兴死了!这家伙,天天就用那张脸骗人玩儿。有些新去的客人会以为他比小溪还要小。”
“小溪?是那个伴娘对吗?一个女孩子跑到那个地方,她也不觉得别扭?”
“嗯——她特喜欢来……其实有时候大家也会觉得有点别扭,但她没恶意,又是空华的表妹……再说她身体不太好,其实也不能常来。空华也是家里对他的——事情很不满意,只有这个表妹支持他,所以她想来就来,没人会反对。”说到这里,他刚才的快乐表情又渐渐消失了。
沈固看看他:“喝酒吗?”沈芝云都是喝红酒的,他这里也有几瓶,不过真说起来,他还是喜欢啤酒。
钟乐岑想了想:“有啤酒吗?”
沈固起身拎了几瓶青啤来:“可惜没下酒菜。”
钟乐岑端起杯子笑了笑:“这就很好了。”啤酒金黄的光泽映着他的脸,沈固觉得有一点哀伤的表情,于是举了举杯,仰头先喝了。
钟乐岑也喝了。可能喝得有点急,放下杯子就咳嗽起来,脸上飞起两片红晕。沈固皱皱眉:“你能喝多少?”
钟乐岑眨眨眼睛:“什么多少?”
沈固十分无语地发现钟乐岑可能是一杯就倒的体质,因为他这会已经有点醉眼迷离的模样了。本来他想把杯子拿走,但看看钟乐岑的模样,又觉得也许喝醉一点会更好,于是任由他倒了第二杯。然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怎么也没想到,钟乐岑这样的人也会发酒疯。不过万幸,他发酒疯不哭不闹不跳不叫,只是爱说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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