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头野兽,YE,我是一头凶猛的野兽”伊巴卡边跑边咆哮,让自己的斗志迅速高涨起来,马刺队一于人多少有些满头雾水,伊巴卡的英文太烂了,他们听不太懂。
比卢普斯和芬利面对面站在了一起,他微微一笑举起右手,手指变换着动作,勇士球员互相掩护奔跑,而比卢普斯弯腰加速,利用速度强吃芬利,其实这动作的真实含义是,我要单打了。
芬利经验老道,他虽然速度不行,可是当比卢普斯弯腰迈脚的瞬间他就判断出了对方的落脚之处,立马后退堵住了对方的去路,其预判能力极其出色。
虽然职业生涯一直以进攻为名片,但芬利的防守其实很有一套,他的单防能力一般,可是因为很少尝试冒险的抢断,总是带着无功无过的心态,这让他很少出现失误,这种人是比卢普斯最不愿意遇到的,他喜欢用聪明的脑瓜子给对方设置点陷阱,但芬利这种人从不上当。
芬利毕竟年纪大了,比卢普斯见他堵住了自己的去路,立马扭腰横拉脚步,拉开之后继续加速,再次迈出两步之后他侧对芬利猛然来了个变向,左手的球交给右手,提胯迈脚,大踏步的向内线冲去。
这下子芬利着急了,比卢普斯狡猾一笑,立马转身,两人错身而过,比卢普斯就贴着他突破后三步上篮跳了起来,邓肯从侧翼堵上来封盖他,比卢普斯挥手传球给了埋伏在三分线外的希尔,希尔拿到球调整姿势,快速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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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尼尔森不用希尔,不是他不行,而是让他保持身体健康,这就叫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勇士的进攻让马刺大吃一惊,他们料到比卢普斯的单打会转化为传球,可是预料的是他会传球张伯伦,邦纳和补防后的邓肯依然是在关注张伯伦的,结果后者连球都没有摸到。
帕克的运球永远都是那么灵巧,他在过半场线之前速度很慢,可是一旦到达前场,速度立马提升,就像一台轰然发动的小跑车,灵活的左冲右突,手里皮球随他跳动,以他的速度灵活性和技术,过掉对手不困难。
遗憾的是,今天防守他的艾弗森速度更快更灵活技术更好。
帕克连续几次突破都被挡住,芬利上来掩护,艾弗森后退布防,帕克却立马传球给了左翼四十五度角上的邓肯。
石佛拿到球转过身,面前是虎视眈眈的张伯伦,他侧身大步迈出,肩膀顶撞着张伯伦,就好像攻城机一样向前撞,而邦纳则从禁区跑出来要挡住张伯伦,后者立马后退半步,邓肯抓住这机会俯身迈进禁区,收起球举过头顶,双膝降落作势出手。
“这是假动作”张伯伦立马判断了出来,他认定这家伙是在虚晃一枪,就卡上去后不起跳,他的猜测没错,邓肯没有真正出手,但他的假动作不是为了自己进攻,而是为了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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