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之后,城东冯宅,灯火通明。
华美庭院之中,一个中年男人手里拿着把单刀,纵横挥舞,飒沓如流星。
这庭院占地极广,四处假山藤萝,错落有致,其间还间杂植着些苍松。
等到那人舞刀舞得累了,将单刀甩手一抛,立马有健仆将其凌空接住,然后又小心送入怀中抱着的鱼皮刀鞘之中。
又有两名婢女走上前去。
一名婢女替主人除下被汗水洇湿的缺胯衫,摘下幞头,护臂,靴子之类的杂物。
另一名婢女则赶紧送上擦汗的汗巾,又为主人换上干的亵衣和新的绸布直袍,外加一双舒适的绢丝平履。
若非这只是东山县城的一座小小宅邸,单瞧主人家的做派,不知道的人说不定都会将其误以为是哪家的皇亲贵胄。
只不过,在东山城内,私底下称这冯家老爷一句“土皇帝”……倒也不是不行。
至少,冯家一大院子人的生杀大权,确实都在这冯文宇的掌心里捏着。
练完一趟刀,换好了衣衫,冯文宇随即就大马金刀地坐上一张特殊的“软塌”。
“给我搬碗浆子来!”他大手一挥,很快就有仆人为其奉上一碗羊羔酒。
这酒是用嫩羊煮熟后的肉汁,再混在糯米饭之中,经过陈酿发酵而制成的豉酒。
前两年,这种酒才慢慢开始流行于大周京城贵人的酒宴之中。
在东山县,这羊羔酒不说是绝无仅有吧,至少也可以说是一坛难求。
冯文宇豪饮的这一碗羊羔酒,若是换成米粮,足能令城中寻常三口之家饱腹三五日之久。
“痛快!”
一碗酒下肚,打了个酒嗝,冯文宇随即就将酒碗扔给了为其奉酒的仆从。
“冯二,某家大郎今日从府城送什么信回来了吗?”
旁边替他抱刀的健仆立马上前,这人同时也是冯文宇的管家,以及他手下最听话的一个族弟。
“老爷,大公子只托了一个驿卒连夜兼程送来一则口信,说是逛马市的时候看上一匹千里驹,要您再给他送些银钱过去。”
“唔,孩子在外,多半是手里没钱花了。”冯文宇点点头,又问向冯二道:“他带手信了吗?”
冯二立刻会意,连忙拿出驿卒一起带回来的、用以取信收信人的信物。
那是一块玉貔貅。
这东西用料普通,并无稀奇,而且工匠还画蛇添足地多雕了一刀——貔貅后面多了个孔。
看起来就更不值钱了。
只不过,在懂得其寓意的人眼里,这块玉貔貅可就大有不同了。
冯文宇一看就明白了,他那好大儿买马不是为了自己骑,而是为了孝敬给某个大人物。
送儿子去府城谋前程时,他就为其带上了“多一孔”的玉貔貅和木貔貅各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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