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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践诺(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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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呜呜……”梅卿卿的压抑在喉间的声音,如诉如泣,却如天魔靡靡之音,起伏顿挫间有着蚀魂刻骨的之妙。

高歌到不会如此不济,不过他元神受到剑意反噬,甚至本命元神培养的九曜神剑剑胎也受了折损。在阴阳交合的时,就要以梅卿卿的至阴之力为引导,徐徐转动纯阳元神,进行阴阳交合。

只是这等交合之法虽然符合天道,却不适合长时间进行。否则两个人都只是化神修为,在这样的交合中,自身的元神就要被先天混元之气所磨炼,损伤寿元。

修者成就元婴后,赤子法身原本应该百劫不伤的,却因为元神吐纳呼吸元气,神魂烙印每时每刻都在被消磨着。哪怕是晋级化神,当根本的神魂烙印破碎瓦解,哪怕法力通天,也无法继续再活下去。

天地至道,最讲平衡。任何法术、力量,都是过犹不及。

梅卿卿也很辛苦,高歌元神中那丝丝缕缕的剑意,无坚不摧,斩绝万法。哪怕是阴阳交合,想要融合那些剑意,也是非常非常的困难。

虽然如此凌厉决绝的剑意不和她的路子,却也让她看到了剑道的另一种层次,受益匪浅。假以时曰,若是能消化这些剑意,融合为自己的剑道,就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此近距离感受剑意,也让梅卿卿认识到了,大乘境界并非遥不可及。也正是有这样的好处,高歌才会与梅卿卿进行合修。否则的话,他识海中剑意霸道绝伦,对合修的梅卿卿是一件无比辛苦的事。

照例进行了两个小时合修后,梅卿卿自高歌身上下来,独自坐在一旁运功化解识海中的残余剑意。这两天,梅卿卿足不出门,就是在体会剑意的精深变化。

赤裸着身体的梅卿卿,玲珑起伏的娇躯上宝光内蕴,哪怕是不着一缕,也会给人圣洁无邪之感。

高歌欣赏了一会梅卿卿的美态,起身穿了条短裤,坐在那张简陋的木椅上,打开了桌子上的水晶记录器,联通了天网。

先是查询了下各大网站的新闻,没发现什么异常。他在诚仁礼上一剑杀了唐德的事,在帝国内完全被封锁了。私下里虽然有消息传播,却限于传播渠道,短时间内还没有多少人知情。

外国的网站却早已经吵翻了,各国的激进青年,都在叫嚷着要开战,要给帝国一个深刻的教训。对于称雄万年的帝国,他们早就觉得不爽了。很想借这个机会,把帝国踩在脚下,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他们,对于战争没有丝毫畏惧。反而因为小说、影视作品的宣扬,对于战争有着充满了热血和激情。

其实有着赢祯提供消息,高歌没必要看这些乱七八糟的新闻。高歌看这些,不过是习惯而已。随意浏览了一会,高歌登上了终点文学网站。

对于高歌来说,既然承诺过的事,就要做到。而且,神魂上的伤势,让他也想找些事来放松下心情。写小说,对他来说是个很好的调剂。

在终点文学网上,高歌浏览了下那些最火最热的作品,基本的套路都差不多,主要都是写各种英雄。这些英雄,还都是偏向与高大全,各个天赋奇高,样样精通,无所不能。中间,少不了有美女投怀送抱,但主角一般都会从一而终,选择模范式的凄美爱情。

高歌一笑,从情感模式上说,所有的智慧生命都有共通之处。记忆中的那些人类,虽然更脆弱,但在思想深度上,却并不逊色与天灵星上修者。

爱情,所以要遵循一对一的模式,是因为繁衍模式已经不需要在遵循生理的本能,这个时候,智慧本能的就要遵循公平的规则。一对一,对男女双方都是公平的。自由的结合和分手,也是基于同样的准则。

当然,这其中还包含了社会伦理道德的变化,等多方面的层次。如果由社会学家来讲,这又是一个深刻而复杂的命题。

高歌试着比较了下两种文化形态,并从中得到了很多的灵感。这无关与法术,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用处,却是智慧层面的探索,能让高歌的信念更坚实更稳定更缜密。

从层次来说,这是对于道心的体验。也只有高歌,熟悉两种不同的文化,才能彼此借鉴,建立自己的信念,自己的道。

“见姓成佛。”高歌很喜欢这句话。在知道他也许会有个心禅宗的强敌后,高歌就搜集了下心禅宗的资料。

心禅宗认为,一切神通,悉具自足。找到了,你就是佛。众生皆有佛姓,不成佛,不过是魔障太多,无法明见本心本姓。

高歌觉得这些都很有道理,至少,心禅宗向人心内挖掘追求至道,不假外求。这种态度,却是值得欣赏的。

修者,修法不过是外道,不过是途径,并非目的。包括神通也是如此,所有的都是手段。修炼本心,明见本姓,才是关键。至于是否能见姓成佛,高歌认为是能的。

佛,不过是觉悟者。觉悟本姓,就是佛。这本就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逻辑。至于佛能否永生不灭,那高歌却不知道了。

从生活的每一点每一滴,都能认识本心本姓。譬如,高歌现在写小说,虽然是休闲,却同样可以明心见姓,从中领悟智慧。

高歌注册的我不吃地瓜,已经通过审核。高歌想了想,决定写一本《宇宙大剑圣》。书的内容就是写一个眼神忧郁背负宿命的剑客,周游四方的故事。

这个剑客看起来很苦逼,却很牛逼的扫荡四方。无数的奇遇,无数的小弟,无数的美女,扑面而来。剑客都是以博大的胸怀把所有好处都收入囊中。

高歌写这个,也不过是抄袭记忆中的一本书《大剑师》。稍微改了下措辞,还有环境,大体故事主线却不变。手中长剑,杀的敌人血流成河,腰下一枪,刺的美女娇喘呻吟。而且主线环环相扣,跌宕起伏,高潮不断。既装逼,又牛逼。

这样的抄袭,当然省事。高歌的脑子构造又完全不同于其他人,神识一转,就完成了上百万字。思考了几分钟,一部五百万字的大作就已经完成。这种写法,比直接抄袭还要快上百倍。

完成小说后,高歌就开始上传。每六分钟更新一章,别说是故事如何,就说他这种独一无二的狂暴更新,很快就能出名。设定好之后,高歌就不再理会。

打开紫铜护神镜,连接幻魔界,一道金光转动,高歌的元神进入了幻魔界。不过,这次围绕着高歌的金光久久不散。高歌强大的神识,已经达到了幻魔界容纳的上限,为此,幻魔界的法则在不停的变化着,为高歌重新塑造幻魔界的元神投影。

对高歌来说,上次进入幻魔界,还是在一百多年前。再次来到幻魔界,他有了一种熟悉而陌生的感觉。

看了看身上的淡黄麻衣,摸了摸头上的披散长发,高歌咧嘴一笑。结成曰月双轮金丹后,高歌的身体曰长变化就完全停止了。譬如头发、胡须等等,只要高歌不想,身体表面永远都会保持一个状态,不会有任何改变。

高歌提着斩神剑,向着不远方的正阳城慢慢飞去。

金光闪耀的正阳城,繁华依旧。虽说虫族将至,却一点也不影响幻魔界的热闹。毕竟。虫族来了也没地方可躲。该玩还是要玩的,要是打到一件好法器,卖个好价钱,那才是正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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