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警察既然能开枪射杀犯罪分子,也得做好被他们杀死的准备。”
办公室顿时安静了下来。
......
夜深人静的时候,陈书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里,回忆着白日里的抓捕行动,写了一份《抓获经过》。这是办案的基本流程,在派出所里干了多年的陈书极为熟练,几下工夫就写完了。
在完成《抓获经过》后,陈书还得写一份开枪的报告,从当时的周边环境、人员处境开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弹道、着弹、开枪的必要性和后果都要写得清清楚楚。
如果击发的弹头丢失或者找不到,还得补充关于无法找到弹头的原因。程序上较为复杂,和几十年前警察能随意携带枪支、开枪的境遇是天壤之别。
陈书是在h国严管并规范化警察枪支使用的几年后,从警院毕业入警。所以在他参加工作的这七八年来,大环境下,警察别说开枪,这小玩意是带都不愿意带在身边。
除非是面对极为危险的情况,一般都是不会动枪。但是这个“极为危险”的程度如何把握,谁也说不好,包括当时状况下开枪的涉事警察。
因为有指标的内部督察部门和炒热点的外部社会舆论未必接受你的观点。
坐在办公桌上的陈书,敲了老长时间的键盘又停住半天,不满意的时候,还得一直按住“删除键”咔咔消掉一大段。
警察的工作除了实际付诸的行动,文字材料的工作同样繁琐,两者对半开。
如此反复直到黎明时分,方才重重敲下回车键,将报告艰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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