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五十多人大叫一声,气势不可谓不逼人。≯网 看到他们无谓生死地冲上来,陈宇就很无奈地摇了摇头,难道人多就很可以了吗?感受到杀气从他们身上散,陈宇心里冷笑一下,对要置自己于死地的人,他是不会手软的。
周围涌上一大群人,陈宇很平静也很笃定,但他不想受制于人。这些人不给他们一个下马威,那这场战斗就会愈加愈激烈,他可不想到时要面对一群不要命的人。
忽然间,陈宇出脚如风,狠狠地踢中冲地最猛的那大汉的膝盖上。大汉的下身猛然向后飞,前身很自然地扑向陈宇。面对这情形,陈宇冷笑一下,刚踢出的脚由直变弯,随后向上一顶,膝盖狠狠地撞在大汉的下巴上。
‘轰隆’一声巨响,大汉面庞朝下,人跟地面来个亲密地接触。声音大地惊人,使冲向陈宇的人都停了下来。见大汉头部有血流出,不少人心中已颤抖起来。
无视大汉如杀猪般的叫声的陈宇,自然能无视大汉是生是死,转身就冲向另一名大汉。他要的时机就是这个,要是不能在这机会间,彻底摧毁他们的斗志,那这场战斗就会变成持久战,变得毫无意义了。
打人不打脸,这道理陈宇明白。打脸,没有威力的拳头,只会激起被打者的血性,到时对方分分钟会跟你拼命。所以陈宇的拳头都击在对方的下巴,或太阳穴,或腋下。至于脚,除了高抬腿击能踢对方的天灵盖,就只有攻击对方的下盘。只有这样,才不怕对手再次站在你面前。
陈宇拳拳到位,拳拳生风,身上的力没有一丝白费。时不时一个转身肘击,平肘、下肘及上肘,用的可谓炉火纯青。再说脚法,出脚如闪电,脚脚要人命,每一次出脚都能引来一惊天动地的叫声,好不惊人。
不管陈宇出拳还是出脚,那度快不快不会说,但在场的人,每当看到陈宇的身影飘向哪里,那里就会传出令人抖的叫声。
度快是没什么了不起,让人生畏的只是陈宇的打法。被陈宇击倒的人,无不倒在地上痛苦的呻吟,不少人身边还有一摊鲜血陪伴着。如此犀利的打法,早已让在场所有人心寒,开始时的战意早已不知所踪,他们心中有的只是无尽的恐惧。
伴随着再一次的惨叫声,陈宇又顺利地解决一个。心里估计一下,刚才好像已经击倒二十八人。能在短短的三分钟,击倒近三十人,陈宇给自己打的分数,只是仅仅过关。
“唉,看来还是不习惯这样战斗啊。”陈宇心中感叹一声,抬头看着周围。让他惊讶的是,他随便一看,可目光所过之处,混混们都不自觉地退后一步。这一幕,让陈宇再次摇了摇头,这点素质,真的只能是些不入流的小混混。
一个人的气势,能够死死地压住几十人的气势,陈宇靠的不止是狠劲,还有他那从容的神态。正因为他一直都表现地这么从容,加上嘴角带着一丝笑容,无形之中给人一种压力。
“给我抄家伙!”几分钟不到,五十多人就剩下一半。如此战绩,早已让任重狂。咆哮一声的他,拿起钢棍,一马当先地迎向陈宇。
听到这话,站着的混混们赶紧跑到一边拿起钢棍,手握武器,心有依靠,气势再次上来了。但看到陈宇那凌厉的目光时,身子还是忍不住地抖一下,步伐迟疑。
陈宇不怕这些人,虽然他们有了武器,但气势完全被自己压住,他们这样做,不过是想逃避心中的害怕而已。他们不足为患,只要狠狠地放倒一人即可。让陈宇在意的,是一马当先冲过来的任重。
能在千千万万个混混中崛起的人,没有一点能耐是不可能。虽然这点能耐陈宇不放在眼里,可对方是有一股狠劲的人,看他双眼红,就知道他已经迷失自我。这样的人,不能与其纠缠,只能打游击战,等他心中的怒火慢慢地消去时,才一招制胜。
打定主意的陈宇,很自然地避开任重犀利地一棍,闪身混入混混们之中。心中战意早已没有的混混们,钢棍击在陈宇身上,就好像跟陈宇按摩,痒痒的,怪舒服的。
“嘿嘿,既然你们这么温柔,我也不好意思对你们下毒手,但陪我练练手时必须的。”陈宇怪笑一声,他可不想被人当作沙包一样打。伸手,扣住一人的手腕,一根钢管就这样到了他手中。
‘铛铛’声忽然间响起,之后是久久不绝。看到陈宇谈笑风生,三女心中不再那么紧张,眼瞳闪过几丝色彩。三女心中各有所想,但眼中的爱慕是相同的。不过,她们的爱慕,究竟是属于什么,那就只有她们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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