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巫师而言,血液有许多用途,不同的血液有不同的用途。
魔法植物的血液来源较少、用途主要集中在魔法药剂方面,比较单一。比如棕榈科的麒麟血竭,可以用来活血定痛,敛疮生肌;桤木的血液涂在动物身上可以使它们驯服;百年以上曼德拉草的老根血能够用来治疗耳聋。
魔法生物的血液使用范围相对广泛一些,比如唐古拉冰螭的主动脉血液可以用来萃取秘银、长白山赤虬的心头血可以充当许多魔法实验中的催化剂、东海蜃龙血液制成的墨水是抄录幻术类咒语的高档用品;甚至在许多巫师眼中一无是处的河童,它们的血液都可以用来喂养鱼妇的幼崽。
而魔法师的血液,用途就更广泛了。
幼年巫师的童子之血可以用来炼制贤者之石、女性巫师的月事血可以用来驱散厉鬼;符箓师可以用鲜血来封锁符纸的灵机、法书制作师可以使用鲜血来祭炼更加具有成长性的法书;便是对使用鲜血的魔法一无所知,单纯用鲜血在法书上抄录咒语,也能极大增强咒语的威力——当然,这种方式对巫师身体的伤害也同样巨大。
郑清看着手中那枚魔法戒指上镶嵌的蛋白石裂开后露出的一滴鲜血,呼吸顿时急促起来。
虽然头顶艳阳高照,四周人声鼎沸,但一阵刺骨寒意仍旧令他浑身发抖。
“真的吗?”他抬起头,震惊的看着周围几位伙伴,嗓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嘶哑。
“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度阿尔法学院的人。”张季信闷声回答道。
辛胖子难得赞同的点着头。
郑清没有继续说话。
他没有询问萧笑是如何发现那头狼崽子魔法戒指间的奥秘;也没有询问这滴血液会被用去做什么。
他只是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在这座魔法泛滥的世界,阳光固然更加灿烂,但阳光下的阴影也更加黑暗。
“我原以为我跟那两个家伙只是一点小矛盾。”郑清看着朋友们,脸上竭力挤出一丝笑容,低声说道:“没想到他们竟然这么不择手段。”
作为一名接触巫师世界时间不长、与其他巫师来往也不多的大一新生;郑清与阿尔法学院的两位高年级学生却有着奇怪的交集。
一俟被阿尔法的人下黑手,他立刻想到了弗里德曼与瑟普拉诺。
除了他们,估计也没人有这闲意来折腾他。
“小矛盾?”萧笑听到郑清的话,挑了挑眉头,稍微提高了一些声调:“镇压别人入魔的弟弟是小矛盾?有谁听说过进了黑狱的巫师还能重新活着出来的!又或者,你以为落了弗里德曼的面子是个小事情?”
郑清下意识的点点头。
“白丁的见识,白丁的见识。”辛胖子在一旁连连摇头:“对于那些吸血鬼来说,长生已在手,更无太多的追求。维护家族的荣誉,就变成了比钱财更重要的事情。要知道,挡人财路,都如弑亲,遑论坏了血族的荣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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