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崔氏却着实觉得女儿像变了个人似的,虽说沉默寡言如同以前一般,但心思却较以前清明,行事举动也大方了许多,至少走路不再仿佛地有三百银一般低着头了。
这日阿雾照例又在崔氏的东次间练字,因这屋光线比她跨院里好,她总爱占了一角去。崔氏则怜爱地在一旁一边做针线一边陪着她。
崔氏搁下手中针线,揉了揉脖子,抬头看着对面在窗下练字的阿雾,直背悬腕煞有介事,她保持这姿势只怕有半个时辰了。柔和的光线透过窗户映照在阿雾小小的脸颊上,让那稚女特有的绒毛显得根根可见,别是可爱,在阿雾的脸色,又别增了一股惊心动魄的美丽来。
崔氏心下一沉,这等美丽也未必是好事。
阿雾热忱于练字,本不是坏事,但崔氏怕她辛苦伤着身子,正待要劝上两句,因探过头瞅了瞅,心下吃了一惊,“你这字进益倒大。”
进益如何能不大。其字的气韵早在她还是阿雾的时候就满在心中了。做阿雾的时候因为身体所限,她每日练不得几笔字,且筋骨不能透纸,但阿雾生性好强,曾遍览府中藏的字画,还容皇帝舅舅特许,一览皇室珍藏,这等机遇岂是别人所能有者,是以阿雾的字早她心中不知早演练过多少回了,只是如今在阿雾身上才能练在纸上,气韵已具,假以时日字之筋骨也定然能成。
阿雾本身年纪也不算太小了,手腕力道也渐渐成形,练字的前几日略显生疏,但她勤练不辍,这几日下笔一旦流畅,其筋其髓就显山显水了。这前期的进益确可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也怪不得崔氏会惊讶。但阿雾自身知道,越到后面进益会越发小,越发难,真要练得一笔好字,没有几十年的苦功是绝不可能的。
前世轻软无力之字实在与阿雾那才女之名不符,这世心魔骤然得解,也难怪阿雾今生如此苛求了。
“太太也习字?”阿雾话一出就知道自己问错了。她骨子里大约还是将崔氏当作外人在看,并不将她当作自己的母亲,她心底只想念长公主府的那位娘亲。是以,阿雾还在用旧时眼光看待崔氏的庶女身份,只当她们都不会受过什么好的熏陶。
崔氏一愣,略微有些自尊受刺,但因为问话的是阿雾,所以并不放在心上,“小时候也在学堂里读过几年书,只是这些年生疏了。”
阿雾转头拉着崔氏的手,低头道:“太太,我说错话了。”
崔氏摸了摸阿雾的额发,叹息一声,“是我连累了你,如果你不是投在我肚子里,想必……”
“能投在太太肚子里不知是阿雾几世修来的福气哩,太太再不可这样说。”阿雾下得榻,绕到崔氏的跟前,将头埋在她怀里,扭股儿糖似地粘着。
虽然阿雾的话不尽实,但也含了几分真心,这些时日看来,崔氏是着实疼爱自己,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便是铁打的心也有柔软的时候,何况阿雾的心本就是肉筑的。
因阿雾占了荣勿忧的身子,心下也多有内疚,又知道了荣勿忧与崔氏的故事,心下也觉得崔氏这个做母亲的不容易,所以早拿了主意要好好替荣勿忧敬敬孝道。
正说着,却听得丫头来回说,三爷到家了。
崔氏和阿雾两母女赶紧起身,各自整理了一下衣衫迎出门,荣三爷荣吉昌便走进了院子。
荣三爷远远望见阿雾,就展开了笑颜,脚下步子也加快了,“阿勿可大好了?”荣三爷摸了摸阿雾梳着花苞的头,“脸上有点儿血色了。”
荣三爷在阿雾病中就见过。因明春荣三爷要下场应会试,这时候正是读书时间,荣三爷为了潜心研学,特秉了老太太和老太爷去了东山别院静心读书,但为了阿雾的病,他也赶回来了两三次,这次又是为了探看阿雾。
荣三爷将手里的油纸包递到阿雾的手里,“刘长春的梨花糕,咱们阿勿最爱吃的。”
刘长春的四季糕点在京城也是数得上的,但也不是什么稀罕物,荣三爷巴巴地自己拿着不让小厮拿,其中的心意又格外让人重视。
阿雾从荣三爷手里接过糕点,甜甜地笑了笑,“谢谢爹爹。”
转头,荣三爷又将另一个油纸包递给崔氏,长长久久地看了崔氏一眼,仿佛想将一片相思都看回来,“你爱吃的老王记卤鸭翅。”
崔氏红着脸接了过来,一脸甜蜜的笑容。也难怪荣三爷放不下她,虽然是三十边儿上的人了,但肌肤莹白若雪,脸蛋儿娇艳如花,端的是个大美人。
两母女将荣三爷迎进了屋,崔氏又是张罗茶水,又是张罗给荣三爷擦脸的帕子,整颗心都挂在自家夫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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